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项目规模 | / | |
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6.1.14~2026.2.14 | |
项目类型 | 专项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30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79号令修正)第十一条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本次安全评估是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包含在33#三氯化磷罐组增加的两台300m3储罐),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79号令修正)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安全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装置运行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性、有害性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评估重大危险源发生危险、危害的可能性、危险等级与可接受程度;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 辨识及分级结果: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厂共构成7个重大危险源,1个一级重大危险源:30#液氯储槽及气化装置;1个二级重大危险源:31#黄磷池;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23#三氯化磷装置、33#三氯化磷罐组;3个四级重大危险源:19#三氯氧磷装置、34#三氯氧磷成品罐组、35#电子级三氯化磷罐组。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金滔滔 | 田春波 | 朱琳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金滔滔、孙井胜 | 蔡奇琦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金滔滔、胡春生、孙井胜、刘坤、周静、陈晶妮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金滔滔、孙井胜 | 2026.1.17 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周边环境变化情况 。 | | ||
胡春生、刘坤、周静、陈晶妮 | 2026.1.19 资料准备情况 |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重大危险源备案时间:2026-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