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取得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出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3〕1218号)。备案证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有:利用原有生产设施,改造PO精制单元、甲醇浓缩单元、加氢单元、醇醚浓缩单元、尾气回收单元、脱丙烯单元、反应单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污水处理站、厂内管道、PO罐区尾气改造、厂区尾气改造(包括RTO和焚烧炉)),优化精馏塔,新增机泵、非标成套单元或设备、换热器、过滤器等设备20多台(套),本项目不增加产能。 本次技改项目仅对环氧丙烷装置内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改造和新增,不涉及环氧丙烷装置主工艺路线、原辅材料、反应设备、生产能力等的变更,装置产能不变,仍为15万吨/年环氧丙烷,副产品丙二醇甲醚4000吨/年。 本项目从2024年11月25日开始试生产至今,生产负荷稳步提升,并在设计负荷下运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可靠,满足工艺和安全生产要求,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本项目涉及的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所在的环氧丙烷装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氧化工艺),本次技改范围不涉及对危险化工工艺反应设备的改造,故本技改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涉及危险储存设施环氧丙烷储罐的改造。 ②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化学品:氢气、环氧丙烷、甲醇、苯、丙烯、天然气、一氧化碳。 ③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涉及改造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根据装置和存储设施分别划分2个单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其中,环氧丙烷装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环氧丙烷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受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并参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