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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浏览:730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资料齐全40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

安全现状(换证)

报告提交时间

2024.2.1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康强路2号,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性能,兰精纤维拟投资65000万元建设“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项目”。项目于2020年9月1日在六合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进行项目备案(六工信备〔2020〕62号),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将现有的二期年产6万吨粘胶纤维生产线改扩建成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线。购置25t/hd多效闪蒸系统,结晶系统,冷冻机,循环水系统等18套国产设备,引进半纤过滤系统,离心机等3套进口设备。对原粘胶纤维二期生产线升级改造,扩建生产用房和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或年产6万吨粘胶纤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危序号1669)、硫化氢(危序号1289)、硫磺(危序号1290)、双氧水(危序号903)、次氯酸钠(危序号:166)、天然气(危序号:2123)、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危序号172)、液化石油气(危序号:2548)、柴油(危序号:1674)、五氧化二钒(危序号:216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兰精纤维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兰精纤维生产过程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为硫酸(第三类);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兰精纤维涉及高毒物品二硫化碳、硫化氢、催化剂(五氧化二钒);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兰精纤维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27.5%)、硫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兰精纤维生产过程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二硫化碳、硫化氢、天然气、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生产过程涉及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二硫化碳。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依托的二硫化碳库区的CS2储罐、CAP装置的CS2中间储罐、WAS装置的柴油罐属于危险储罐。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界定标准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5号)中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项目莫代尔纤维粉尘为可燃性粉尘.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未新增重大危险源,企业现有的重大危险源有:CAP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CS2库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等标准、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各风险等值线内无各类相应的防护目标,本项目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生成的尾气进入原有的CAP装置、WSA装置处理后,产生的硫酸和二硫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变更其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6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5号发布,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须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公司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5号发布,第79号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32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应急规〔2023〕1号)和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充分辨识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和评价方法,提出科学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莫代尔绿色生态纤维素纤维生产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金滔滔

刘坤

胡春生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金滔滔

朱琳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金滔滔、孙井胜、田春波、陈建、李宝安、许超

金滔滔、孙井胜、田春波、陈建、李宝安、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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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金滔滔、孙井胜

2023-05-26对本项目周边、平面布置进行了勘查,对本项目工艺、设备设施等建设内容及企业目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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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2024年3月6日企业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许可意见书 宁应急危化建(Ⅰ)审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