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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不含 45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浏览:765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不含 45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t/a

1,2-环氧丙烷:40t/a

混合C3(混合物:丙烯80%~95%;丙烷5%~20%;甲醇≤1%;环氧丙烷≤5%):0.13t/a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3.12.31

项目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21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嘉宏新材料)是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的子公司,位于连云港石化基地。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范昌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468室,生产厂址位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西南部。公司现有员工536人,已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HSE管理部,任命安全总监为马新雷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人,其中4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取得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示范区经备[2021]74号),投资总额1137867万元,在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七道以南、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七道以南、港前大道以东,建设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一阶段新建3套45万吨/年HP装置、1套40万吨/年PO装置、220kV总降、高架火炬及配套仓储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阶段新建3套45万吨/年HP装置、1套40万吨/年PO装置、1套26万吨/年丙烯腈、1套10万吨/年SAR装置、1套30万吨/年合成氨、1套12万吨/年甘氨酸装置及配套仓储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三阶段新建1套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及配套仓储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1400亩。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嘉宏新材料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新建:45万吨/年(27.5wt%)双氧水装置1(1#HP装置)、45万吨/年(27.5wt%)双氧水装置2(2#HP装置)、40万吨/年环氧丙烷生产装置1(1#PO装置)、220kV总降、高架火炬及配套仓储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材料一期工程(一阶段)已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本次一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范围与试生产范围一致,与前期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一致有1点:45万吨/年(27.5wt%)双氧水装置3(3#HP装置)于2023年6月开始试生产,目前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故不纳入本验收评价报告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45万吨/年HP装置1/2、40万吨/年的PO装置1均属于连续性石油化工,不属于间歇式精细化工,不需要进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本次验收项目中的产品过氧化氢溶液(折合27.5wt%)、环氧丙烷、混合C3(丙烷和丙烯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79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79号令、89号令修改)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需按要求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品种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万t/a1,2-环氧丙烷:40万t/a混合C3(混合物:丙烯80%~95%;丙烷5%~20%;甲醇≤1%;环氧丙烷≤5%):0.13万t/a。(备注:1#PO装置的副产品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异单甲醚经鉴定闭杯闪点<60℃,属第3类易燃液体,但是未有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中,CAS号也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出,且产品纯度>98%,不属于混合物,故判定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异单甲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的危险化学品,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企业仍应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本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有过氧化氢溶液、环氧丙烷、氢气、丙烯、甲醇、磷酸(75%)、苯、液氨、水合肼、天然气、硫酸、氢氧化钠、混合C3、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异单甲醚(参照危化品管理)等;其中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有:环氧丙烷、氢气、丙烯、甲醇、苯、液氨、天然气;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环氧丙烷、甲醇、液氨、天然气;高毒物品:苯、液氨;易制毒化学品:硫酸;易制爆化学品:双氧水、水合肼;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注:环氧丙烷生产中产生的副产物甲醛,乙醛,丙酮,丙醛,甲酸,二甲氧基甲烷和甲酸甲酯、甲酸钠、甲醇,最后进入废液焚烧处理或者作为危废处理)。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涉及的高危工艺有:加氢工艺(2-乙基氢蒽醌和四氢2-乙基氢蒽醌生产、环氧丙烷生产)、氧化工艺(环氧丙烷生产)、过氧化工艺(过氧化氢生产);涉及高危储存设施:甲醇储罐1500m3×2;双氧水(50%)储罐3000m3×4+1000m 3×2;双氧水(35%)储罐3000m3×1+1000m 3×1;双氧水(27.5%)储罐3000m3×1+1000m 3×1;丙烯球罐4000m3×7+混合C3球罐2000m3×1;环氧丙烷储罐5000m3×7+环氧丙烷不合格产品储罐2000m3×1;丙二醇单甲醚储罐500m3×1;丙二醇异单甲醚500m3×1;液氨储罐68.8m3×1;苯储罐68.8m3×1。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次验收范围项目一共有9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个一级重大危险源:双氧水罐组、1#环氧丙烷罐组、丙烯球罐组、1#PO装置;1个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氨罐组;4个四级重大危险源:甲醇罐组、苯罐组、1#HP装置、2#HP装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均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设置独立的SIS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

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化学品:环氧丙烷、氢气、丙烯、甲醇、苯、液氨、天然气;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2-乙基氢蒽醌和四氢2-乙基氢蒽醌生产、环氧丙烷生产)、氧化工艺(环氧丙烷生产)、过氧化工艺(过氧化氢生产);共有9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个一级重大危险源:双氧水罐组、1#环氧丙烷罐组、丙烯球罐组、1#PO装置;1个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氨罐组;4个四级重大危险源:甲醇罐组、苯罐组、1#HP装置、2#HP装置。

依据苏安监办[2014]4号、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5号,本项目涉及“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泄漏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情况”的产品及原料,如:环氧丙烷、氢气、苯、丙烯、甲醇、混合C3等,属于可燃液体或易燃气体, 所以本项目属于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不属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作业场所。

本次一阶段各装置分别编制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论证和现场核查后,方进入试生产阶段。各装置试生产方案专家论证通过时间和试生产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8日-2024年1月7日。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试生产从2023年1月8日陆续开始至今,试生产期间,经生产负荷快速提升,并在90%的设计负荷下运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可靠,满足工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本项目生产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79号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施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规定和要求,必须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受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了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并参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不含4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春生

刘坤

朱琳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胡春生

田春波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胡春生、许超、金滔滔、孙井胜、

李宝安、陈建

胡春生、许超、金滔滔、孙井胜、

李宝安、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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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胡春生、许超、金滔滔、孙井胜、

李宝安、陈建

2023.7.21-22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